“税率不一”、“重复征税”等税收方面的问题,一直是物流企业尤其是中小物流企业反响强烈的问题,影响了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,制约了小规模物流企业的发展。据悉,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,运输类(装卸、搬运等)的营业税税率为3%,服务类(仓储、配送、代理等)的营业税税率却为5%。在实际经营中,综合型物流企业各项业务上下关联,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,各类业务税率不同,不仅有碍于企业的一体化运作,也不利于税收征管。另外,物流行业还存在不同环节重复纳税等问题。
即将出台的物流振兴细则,有望统一税率,减少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。目前,有关人士普遍认同3%的比率。除了统一营业税税率外,国家还考虑在三年规划期内,对物流企业给予优惠的税收策,具体包括:给予物流企业营业税优惠策,帮助物流企业渡过难关;对物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照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,返还税金作为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;对购置物流设施设备的进项增值税予以返还,对国内急需的进口大型物流设备给予关税减免;允许物流设施设备加速折旧并予以税前列支;简化国有大型物流企业(企业集团)内部资产调拨、股权转让、重组并购等行为的审批程序,免除相关环节税金。
此外,在土地、车辆管理、改善行政管理、资源整合、技术创新等方面,细则也将有进一步的规范。根据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公布的数据,2009年物流业收入较2008年略有增长,但物流企业效益继续下滑。其中,2009年前三季度物流企业主营业务利润下降17%,近六成物流企业利润额同比负增长,近一成企业亏损。
行业立法将提速,相比于困扰物流企业的税收、土地政策等问题,更为紧要的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、统一的物流法,现有规范多以办法、规定和通知的面目出现,散见于各个领域,不仅效力层级低,还存在着不协调和冲突的现象。因为,缺少统一的专门立法和标准规范,物流领域的法律纠纷此起彼伏。
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王健指出,目前我国亟须一部法律法规对发展物流产业进行宏观指导,同时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措施、实施细则来弥补物流法律法规不够具体、缺乏约束性的不足。
中国法学会委托北京交通大学和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,对中国物法律制度进行研究。参与该课题研究的有8位法律学者,经过实地调研和遍览国外物流法律制度后,该课题目前已经完成。